“社区考古”概念浅谈

(蜘蛛网报道)据中国文物信息网(崔天兴):社区考古或社群考古是从英文词汇“community archaeology”直接翻译的,是在公众考古学中比较热门的一个词汇。徐坚《社区考古学:文化遗产管理还是考古学研究取向》中认为,社区考古学就是尽可能让本地社区参与甚至控制从调查到阐释的考古学实践,社区考古学就是让本地或者土著获得考古学权力的工作方式。这个概念凸显了“社区考古”的本质,但对于其定义还是有不解之处,社区考古与人类学的“社区研究”差异在哪里?

“community”释义

缺乏深入的英文阅读背景限制了我们对community的深入理解。Community一词可以翻译为(1)社区、团体、集体、社会;(2)宗教信仰、种族、职业等方面相同的人构成的集体(3)共享,共有、共同、相同等。而“community singing”英文解释为“organized singing in which all present may take part”,直接翻译为”在场的人都参与的有组织的歌唱“,意译为”大合唱“。该概念反映了“community”的直接的、参与的、积极的、正面的内涵。

在人类学中,Community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是社会生活研究的关键性结构单元,强调其特征“共同性”并认为是社区组织延续的内在逻辑。人类学家Robert Redfield给community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社会范围的小规模;成员思想状态和行动的同质性;在广泛需求范围和时间上的自给自足;对自身特征的清醒认识。”在人类学传统中,“社区”研究往往被严格区分为三个分支(1)人们有共同的利益;(2)共同的生态和地理位置;(3)共同的社会体系和结构。无论是共同利益、生态或社会结构,人类学传统偏重于对社区共同性的强调,也因此被认为是经验主义上的自在之物,作为功能性的整体与社会进行区分。人类学传统研究社区基于其基本概念“一个相互关联的群体,具有文化上的同质性,定居于某一地点。” 为我们在考古学中界定社区的范围提供了参考依据。

Raymond Williams从词源上树立了community的概念演变,“community”14世纪就开始存在,最近的词源为古法文communeté,拉丁文communitatem,意思是指具有关系与情感所组成的共同体。最早的词源为拉丁文communis,意思指普遍、共同,与communication 同源,因此也具有使普及于大众的内涵。Raymond Williams认为“community”在英文中有明确的意涵:(1)平民百姓,有别于那些地位的人(14-17世纪);(2)一个政府或者有组织的社会——在后来的用法中,指的是小型的(14世纪起);(3)一个地区的人民(18世纪起);(4)拥有共同事物的特质(16世纪起);(5)相同身份与特点的感觉(16世纪起)。故(1)到(3)的内涵是指实际的社会团体;第四及第五是指一种有关系的特质。

从17世纪开始,有迹象表明community与society这两个词含义的不同,自从19世纪开始,这些迹象变得格外重要:community被认为比Society与我们的关系更直接(immediate)。从19世纪开始,这种“直接性(immediacy)或区域性(locality)的意涵,在规模较大而复杂的工业社会里被凸显出来。在一个另类的群体生活里,community是经常被挑选出来具有实验性质的一个词汇。这个词现在仍然如此使用,而且在较狭窄的意义上,是与Commnune连接在一起(法语中的commnune指的是行政与宗教的彼此间产生互动的区域。与community产生互动,进入社会主义思想、社会学来表达特殊种类的社会关系)。在19世纪,community是指更直接、更完整、更具有意义的社区关系;Society是指更具形式的、更完整的、更具有功能性的国家关系或是具有现代意涵的社会关系。德国社会学家Ferdinand Toennies用社区(community)和社会(society)分别标志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这个归类非常具有影响力,一般“在其他的语言中使用,用的仍然是未经翻译的原文”。在礼俗社会中社会关系则具有情感性、道德性、本土性、私密性、归属性、习俗性、协调性;而法理社会中社会关系则具有人为性、契约性、权益性、部分性、专门性、表面性、暂时性、短期性和非个人性,如社区政治,不仅不同于形式上的国家政治,也不同形式上的地方政治。社区政治通常包含了各种不同的直接行动和直接的地方组织,“直接与百姓工作”。Community一方面具有直接、共同关怀的意涵,另外一方面意指各种不同形式的共同组织。Community是更有说服力和充满感情的词汇,用来描述一组现存的关系或另一组关系。也许最重要的是,community没有负面的意涵,并且不会被赋予明确的反对意涵和区别性的内涵。

Nigel Rapport等认为“无论社区是否表达对过去的归属感,当前行为的共性、政治团结、还是一个乌托邦的未来(乡村牧歌或世界秩序),社区都是一个正面评价和号召力的概念,对他的应用体现了一个人们期望、提倡并希望归属的社会文化群体和环境”

“社区考古”的概念与实践

 由此看来,社区考古是一定区域的、直接的、积极的、群众广泛参与的甚至“控制从调查到阐释”的考古学实践,与把社区作为研究目标的人类学学科实践活动具有很大的差异。社区考古在世界范围内,一般是指考古学家与当地社区之间的合作关系,尤其是指研究对象后裔所参与的合作关系,其研究牵涉到考古学资料的新阐释角度,改变考古学知识的生产方式,并确保考古学研究新成果能够被保存传播。

社区考古学作为一种考古学新实践,也是文化遗产新管理方式,其概念仍然具有草创性、不平衡性和多元性。社区考古学是作为让遗产所在地居民参与考古学的工作方式,以权力让渡为核心,主要涉及发掘权、阐释权、教育权。社区考古学从理论上自觉要求“社区”或“遗产所在地居民”在文化遗产管理上具有主体观念。社区考古学要求考古学家的专业知识与地方性生活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利用考古学知识改善人们对文化遗产的态度,动员有关个人和群体保护和保存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并理解过去的价值,避免破坏文化遗产资源带来的悲惨损失。因此,社区考古也是公众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

在目前中国考古实践中,“社区考古” 碰到的压力包括来自于遗产所在地居民的经济纠葛和文化遗产认同的压力。而经济纠葛和文化遗产认同的压力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与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的,而非社区考古学发展带来的问题。

但当考古工地上竖起那“考古重地,闲人免进”的招牌时,我们距离社区考古的距离有多远?或者当考古学者认为考古知识的生产是小众的事情,而非大众的事情,而从理论深处拒绝了社区考古的理念要求。殊不知社区考古也是要考古学者起关键作用,因为考古工作者有职业责任保护文化遗产,并与遗产地居民合作,通过培训人员和出版书籍,确保研究获得的知识能够被保存并传递到下一代。

社区考古在理论上突破了考古学认知层面上主位/客位(emic/etic)概念的界限,新的阐释和管理角度是考古学家乃至文物管理行政部门的立足点问题。故要求考古工作者以全新的视角观察和阐释文化现象,既能保持“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又能保持清醒的异己意识,从而打开文化遗产保护、阐释的钥匙。(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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